通知公告

药学院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26浏览次数:14167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 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药大研函〔2024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药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药学院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设立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本部门复试及录取各项具体工作。设立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部门工作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药学院牵头负责以下学科的硕士招生录取工作:

学术学位: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动物药学

专业学位:药学02工业药剂学、药学03药物质量控制、药学04新药临床前评价、药学05禁毒技术与毒物鉴定

       二、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总分400,分为三大部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笔试时间:330(周六)上午8:30-11:30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各学科复试的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见《中国药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

2.实验技能考核,满分150,由药学院负责组织,分为实验操作过程评价及笔试作答结果性评价两部分考核。

3、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由药学院负责组织。

综合测试要求:每位考生综合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

学生

类别

复试内容

内容及形式

备注

学硕及专硕

实验技能考核

实验操作+笔试

实验操作过程性评价+笔试作答结果性评价。

综合测试

口语测试

英文自我介绍、专业知识问答,分值30分。

面试

自我介绍(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情况、科研水平、社会实践、在校任职、职业规划等),综合能力及专业知识问答,分值70分。


三、复试要求:

1、实验技能考核均采取实验操作过程性评价及笔试作答结果性评价考核方式。每个实验考核技能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每组设组长1人,组员不少于2人,要求是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组成。

2、各学科制定各项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交学院备案。

3、综合测试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得低于10分钟,逐个面试;面试考核内容需现场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4、每组综合测试评委由5位及以上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组成,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手机关机,面试过程中不能离场,不得做与复试无关的事。

5、综合测试成绩计算方法:取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考生复试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具体要求可查阅《中国药科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本人初试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往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202491日前取得)2024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网报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药科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原件。

7、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与所报考专业的其他考生同时进行。

四、日程安排

复试时间:330-42日。

专业课统一笔试时间:330日(周六)上午8301130,笔试考场将于后期公布。

实验技能考核及综合测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要求

1、复试结束后分别划定“专业课笔试”、“实验技能考核“与“综合测试”的最低分数线,符合该分数线的考生,方具有本学科拟录取资格。综合测试过程中被确定为“一票否决”的考生,不得在本专业(或研究方向)拟录取。

2、按各专业(或方向)的招生计划,在复试环节符合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最终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1:1拟录取名单。考生最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最终录取总成绩和初试成绩都相同时,按初试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我校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最终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实验技能考核成绩+综合测试成绩。

六、复试纪律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七、调剂工作

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仅限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符合初始成绩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专业计划数,或复试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药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过程监督,对本部门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025-86185301gjy6266751@163.com

药学院官网:http://yxy.cpu.edu.cn/

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药学院所有。



                                                                                                    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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