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药科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药大研函〔2025〕1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与专业特色,特此制定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组织与领导下,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本学院复试及录取各项具体工作。同时,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
药学院牵头负责以下学科的硕士招生录取工作:
学术学位: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动物药学
专业学位:药学02工业药剂学、药学03药物质量控制、药学04新药临床前评价、药学05禁毒技术与毒物鉴定、药学12交叉药学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时间
根据教育部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为3月29日-31日,总分400分,分为三大部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9日(周六)上午8:30-11:30。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各学科复试的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见《中国药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
2.实验技能考核,满分150分,由药学院负责组织与实施。该项考核分为实验操作过程评价以及笔试作答结果性评价两个部分。
3、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由药学院负责组织与实施。
实验技能考核及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测试项目 | 内容及形式 | 备注 |
实验技能考核 | 实验操作过程性评价 笔试作答结果性评价 | 实验操作的满分为75分 笔试作答的满分为75分 |
综合测试 | 笔试(专业英语测试) | 时间30分钟,满分为30分 |
面试 | 综合能力问答,满分为70分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加试科目为:药物化学、药物分析。
加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二)复试要求:
1、各学科制定各项考核内容、评分标准与细则,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保复试小组选拔标准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2、参加综合测试的每位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考核内容现场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3、每组综合测试的评委数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组员不少于4人,均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所有评委和工作人员在复试过程中将手机上交统一保管,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4、综合测试成绩计算方法:取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考生复试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具体要求可查阅《中国药科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1)初试准考证及身份证;
(2)应届生学生证;
(3)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中国药科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原件(1份);
(6)个人简历及本科成绩单(5份)。
第1-3项材料于实验技能考核与综合测试前审核后归还,第4项材料纸质原件于3月29日上午笔试考试时交给监考老师,第5项材料纸质原件于专业英语笔试前交给监考老师,第6项材料于面试考核环节交给现场评委。
6、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与所报考专业的其他考生同时进行。
三、录取工作
(一)确定复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复试结束后分别划定“专业课笔试”、“实验技能考核”与“综合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同时符合各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方符合本学科拟录取基本条件。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
(二)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我校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最终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实验技能考核成绩+综合测试成绩。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
按各专业(或方向)的招生计划,在复试环节符合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最终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1:1拟录取名单。考生最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最终录取总成绩和初试成绩都相同时,按初试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7日。
(四)严肃考风考纪
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仅限于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或复试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
2025年调剂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将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后续制定完成。
五、监督和复议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将对复试及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确保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并负责对考生的疑问进行解答,全力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与透明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025-86185301,gjy6266751@163.com
药学院官网:http://yxy.cpu.edu.cn/
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药学院所有。
药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