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激发药学院青年教师的科研热情,引导青年教师积极从事药学相关基础与技术创新研究,学院特与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出资设立第二期药学院“岛津青年学者奖”,以奖励有突出科研成果的青年教师,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药学院的专任教师,年龄要求:男教师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在42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条件
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敬业爱岗,科研能力突出,近五年年终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以上,如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则应为面上项目;或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间(按5年计),科研到账经费年均30万以上。
2.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间,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学科顶尖期刊(参考中国药科大学共识期刊目录)发表研究性论文3篇及以上(见刊或者已网络发表并有DOI号)或者在学科一流期刊发表研究性论文5篇及以上;或获得3项授权中国发明专利(排名前二),且其中有1项已经转让;或获得2项授权PCT发明专利(排名前三);或获得1类创新药物临床批件1项及以上(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部省级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专利、核心技术转让经费大于500万元以上(排名前二)。
3.以上成果第一单位需为中国药科大学。共同第一作者及共同通讯作者仅适用于学科一流及以上期刊,仅认定2人以内的共同一作或共同通讯。
4.曾获得过该奖项的不得申报。
三、奖励名额与标准
第二期药学院“岛津青年学者奖”2022年—2024年连续评选三年,每年奖励3-5名科研成果突出的青年教师,奖励金额为每人壹万元人民币(税前)。
四、步骤程序
1.发布通知。
2.公开报名。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全院专任教师均可报名,填写《药学院“岛津青年学者奖”申报表》(见药学院网站下载中心),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只需要提供电子版,发送到975729858@qq.com,联系人:姜红,电话:86185328。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下午5:00。
3.材料审核。
4.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拟定初步获奖人选。
5.院内公示。
6.报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备案。
7.组织颁奖仪式。
五、本通知由药学院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药学院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