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药学院在学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中选聘2023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共选聘2名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在导师同意的前提下,可通过本人自荐或辅导员推荐的方式自愿申报。
选聘程序包括报名提交、资格审查、面试选拔三个环节:
一、报名提交:2023年4月18日17:00前将报名表发送至875748216@qq.com;
二、资格审查:由药学院学工团队组成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选拔:拟定于2023年4月19日14:00,江宁校区综合研发楼G106会议室,组织统一面试,面试人员准备3分钟自我陈述。
药学院
2023年4月17日